2026年下半年,公路桥梁与城市桥梁两个领域各有一份关键文件落地,直接调整了技术状况评定的口径、检测数据的责任边界和养护决策的依据。对管养单位、桥梁检测机构和桥梁监测系统建设方而言,这两份文件需要逐条对照落实。

一、公路桥梁:新版评定标准已施行
根据交通运输部2026年第66号公告,《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5230—2026)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原JTG/T H21—2011同时废止。该标准虽为推荐性,但一旦写入养护合同和技术文件,即构成履约依据。对照标准文本与修订说明,主要变化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评定逻辑重构。新标准将构件病害区分为耐久性缺损(材质劣化、防护失效)与结构性缺损(开裂、变形、受力状况下降),分别建立评定指标,评定对象由表观病害扩展到材料与结构性能。
第二,新增功能与影响评定。标准专设构件功能状况、影响状况评定章节,要求评估构件功能是否异常、病害发展趋势及其致灾可能性,评定结论从描述现状转向判断风险。
第三,维修加固构造单独评定。针对粘贴钢板、碳纤维布等常用加固措施建立了结构性缺损评定指标,加固部位单独评定并计入所属构件,加固后的桥梁仍需按同一体系持续跟踪。
第四,评定流程细化到构件级。新标准建立“构件—桥跨—全桥”的分层综合评定流程,局部重大缺损不再因整体平均而被弱化。标准同时要求,无人机、爬索机器人等新型装备采集的数据须进行可靠性校核。
二、城市桥梁:住建部通知明确硬性要求
2026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6〕172号),其中四项要求与日常管养直接相关:
一是数据真实与归档。严格落实定期检测要求,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评估定级合理,检测评估报告完整归档备查。
二是D、E级桥梁限期处置。Ⅰ类养护桥梁评定不合格,或Ⅱ—Ⅴ类养护桥梁综合评定、上下部结构评定为D、E级的,须加快实施维修加固或改扩建,不得以“观察使用”方式长期拖延。
三是外部风险纳入管理。跨航道桥梁按船舶碰撞风险排查要求治理隐患,桥梁挂载管线设施限期整改,桥梁临近区域施工作业实行全过程监管。
四是智慧监测急用先行。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优先对评估存在风险的桥梁完善智慧监测设施,实现结构技术状况动态感知和风险预警,监测数据接入城市桥梁管理平台。

三、两份文件指向同一方向
综合来看,两项制度调整传递的信号一致:评定与检测数据必须可追溯,仅出结论、不留原始记录将面临合规风险;问题定位从整体打分细化到具体构件与桥跨,对检测精度提出更高要求;耐久性缺损和发展趋势纳入评定体系后,预防性养护和轻量化结构监测将从试点走向常规配置。
以河北为例,按照交通运输部2024—2025年在役桥梁群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建设试点安排,承德等地已完成干线公路桥梁技术性监测预警设备安装,实现支座位移、桥墩倾斜、结构振动、裂缝发展的实时监测,衡水、沧州、石家庄等地监测项目也已陆续落地,行业监测需求正在持续释放。
四、新规之下,专业机构的作用更加突出
中交路桥科技是专业从事工程检测监测、城市安全监测预警与评价、数字智能化研发的技术服务机构,形成工程检测、城市安全监测、数字化研发运维三大业务板块,取得公路等行业检测资质与计量认证资质,是河北省建筑与公路检测行业同时具备“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认定的检测机构。中交路桥科技自主研发的桥梁轻量化监测及事故报警系统,可实现结构损伤与失稳状态的识别与预警,近年先后承担多地干线公路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及市政桥梁定期检测项目,业务覆盖全国20余个省份。

两份文件的落地,意味着桥梁管养从定期检查、整体评定转向数据可溯、构件定级、监测预警。对管养单位而言,对照新标准梳理既有检测评定体系、补齐数据归档与监测短板,是当前阶段的实际工作内容。